不适服现役

曾會喝因為酒駕,遭單位懲處大過兩次,並經人評會決議曾會喝不適服現役汰除,但曾會喝認為,自己剛剛晉任,而且為了晉任近三年考績都特優,還獲頒軍種楷模的殊榮,怎麼會被汰除而不服,想要救濟。

另外會召開不適服現役人評會,無非係因為曾會喝遭受到大過兩次之行政懲處,因此,行政懲處與不適服現役考核,雖然屬於2件案子,但是這2件案子彼此牽連,在法院實務上,也常見先審理行政懲處,而暫停不適服現役的案件訴訟程序,等行政懲處案件告一段落,再續行審理不適服現役。因此彼此相牽連的案件,在訴訟中如何攻防、證據如何蒐集、當事人主張如何鋪陳,則涉及到律師專業及深厚經驗。本所陳佳鴻律師及專業團隊曾擔任部隊軍法官多年,並富有擔任人評會成員經驗,對於行政懲處及不適服現役的行政訴訟案件,調查上、程序上、適用法條上及證據蒐整皆相當熟悉,是您選擇專業律師的不二人選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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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2017-03-29